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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權轉讓規則的完善和發展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:
1.將“出資”改為“股權”,使轉讓標的表述更為確切。
2.對轉讓條件規定得更為明確具體,增強了可操作性。
3.完善了股權轉讓的表決方式。
4.完善了優先購買權規則。
5.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,弱化轉讓規則的強行性。
6.完善股權轉讓效力確認的登記程序。
股權轉讓的實質是股權主體即股東的變更,股權轉讓后。轉讓人退什{股權法律關系,喪失股東資格,受讓人加入股權法律關系,取得股東資格。就此而言,凡是能夠引起股權主體變更的法律事實,都應視為股權轉讓行為。這些轉讓行為一般包括強制執行、股權回購、贈與、繼承等。不過,這些行為在引起股權轉移方面畢竟有著自身的一些特點,法律應加以特別規定。增加規定了強制執行、股權廚購以及繼承等情況下股權轉讓的一些特殊規則。
1.增加強制執行情形下股權轉讓的特殊規定。
2.增加異議股東請求公司回購股權的新規定。
3.增加因繼承導致股權轉讓的特殊規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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